*ST凯撒:关于重整计划相关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相关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8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裁定批准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及六家子公司北京凯撒晟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凯撒体坛国际旅游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凯撒易食控股有限公司《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重整的偿债资源包括凯撒旅业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股票、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投资总对价。公司对重整执行期间未确认的债权、未申报债权及未及时受领偿债资源的已裁定确认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均依法进行预留并予以提存。公司将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和债权申报审查的实际情况,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内,对符合清偿条件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股票清偿进展
2023年12月19日,凯撒旅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801,894,458股已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账户”)。2023年12月22日,公司管理人已将679,658,848股转增股份过户至公司重整投资人、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其中45,658,848股过户至债权人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及《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9)。
近期,公司根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况,经向法院申请将72,505,930股转
增股份过户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根据《重整计划》,尚未完成过户的部分债权人,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办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为公司管理人账户债权清偿涉及的股票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公司将根据后续债权申报及清偿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