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03  ST凯撒(000796)公司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 迟永杰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⑴整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610,79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05%。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48,315,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08%。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2,477,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97%。

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3人,代表股份60,4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4%。

㈢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同意 投票数目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反对 投票数目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弃权 投票数目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结果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609,777,64099.8337%1,015,8000.1663%00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609,830,24099.8423%963,2000.1577%00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09,897,64099.8533%895,8000.1467%00通过
《关于修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609,897,64099.8533%895,8000.1467%00通过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4个议案均审议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其中,议案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 投票数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反对 投票数目占出席会议中小股弃权 投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59,401,60098.3187%1,015,8001.681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59,454,20098.4058%963,2001.594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9,521,60098.5173%895,8001.4827%00
《关于修订<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59,521,60098.5173%895,8001.4827%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㈡律师姓名:邬文昊律师、陈颖律师㈢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㈡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