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安泛家向厦门国际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83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安泛家向厦门国际信托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或“债权人”)在福州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泛家”或“债务人”)向厦门国际信托融资3.5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104.47亿元,该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2023年3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南安泛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57.95亿元(其中未对南安泛家提供担保额度),剩余担保额度46.52亿元,本次担保3.50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南安武夷泛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9年1月31日,住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北路2号华盛物流大厦,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
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南安市泛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股权。
单位:元
2023年3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080,941,815.17 | 886,192,885.29 |
负债总额 | 981,883,556.75 | 785,725,328.33 |
银行贷款总额 | 143,000,000.00 | 200,174,975.00 |
流动负债总额 | 981,883,556.75 | 785,725,328.33 |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 99,058,258.42 | 100,467,556.96 |
2023年1-3月 | 2022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2,599,485.93 | 329,929,677.07 |
利润总额 | -1,806,881.85 | 57,090,078.23 |
净利润 | -1,409,298.54 | 42,796,267.81 |
注:上述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3年5月23日,南安泛家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厦门信托-南安武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抵押合同》,南安泛家向厦门国际信托申请信托资金借款3.50亿元,借款可分期发放,各期借款期限均为24个月,并以其名下的南安市2018P18地块、南安市2018P19地块在建工程提供后置抵押担保,该事项已经南安泛家股东会同意。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南安泛家上述信托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负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所支出的费用,以及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期限最后一日为法定休息日,则期限延期一日。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而致使主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延长主合同期限的情形。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根据
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保证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保证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在厦门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保证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保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南安泛家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安泛家为该笔融资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覆盖主债权;其他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
担保余额为26.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76%。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5月23日南安泛家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的《厦门信托-南安武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借款合同》;
2. 2023年5月23日南安泛家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的《抵押合同》;
3.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
4.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南安市泛家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5.南安泛家股东会决议;
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7.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