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9  中国武夷(000797)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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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受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一审涉案金额为55,314,355.58元(其中包含担保费、垫付款、保底收益的补偿金额、亏损补足款、律师费合计53,948,730.38元,利息及逾期损失暂计1,365,625.2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一审已判决,公司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处于二审立案受理阶段,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因与福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复寅”)发生合同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乐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2024年1月,长乐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3)闽0112民初78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因不服长乐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闽0112民初7832号],中国武夷和福建复寅均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中国武夷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4)闽01民终2722号]。

(一)案件当事人

1.上诉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福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3.第三人: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二)中国武夷的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2023)闽0112民初783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五项,改判支持中国武夷原审第三项、第五项请求;

2.改判福建复寅承担本案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福建复寅的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中国武夷要求福建复寅支付担保费及逾期付款损失的诉讼请求;

2.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改判驳回中国武夷要求福建复寅支付保底收益及逾期付款损失的诉讼请求;

3.撤销原审判决第四项,改判驳回中国武夷要求福建复寅

支付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

4.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中国武夷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中国武夷诉福建复寅合同纠纷案)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40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3,371.45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66%,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二审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4)闽01民终2722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