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8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A04 | 农、林、牧、渔业 | 渔业 |
F52.51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K70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63.90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260.6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商务服务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A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 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开庭 |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深圳监管局 | 2021年11月16日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上海监管局 | 2021年12月3日 |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3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 | 2021年12月27日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2年1月20日 |
5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四川监管局 | 2022年3月7日 |
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 黑龙江监管局 | 2022年8月22日 |
7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8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 |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9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 |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北京监管局 | 2023年1月3日 |
1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6号 | 关于对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陕西监管局 | 2023年11月21日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永忻,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承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振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共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8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综合考虑了上市公司目前资产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事务所人员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9万元,同比上期上涨118.52%。本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推动重大资产重组,被审计主体增加、审计程序增加,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审计机构的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就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慎的事前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且其曾为公司提供2022、2021、2020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11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9万元,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