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职工住宅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8年1月4日,中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职工住宅的议案》,同意认购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0号土地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项目”(以下简称“双桥项目”或“该项目”)的部分职工住宅,交易对方为中国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中垦公司” 或“建设单位”)和中农发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农发置业”),其中甲方是“双桥项目”建设单位,乙方是“双桥项目”代建管理监督单位。公司与中垦公司、农发置业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书》,依据协议条款,公司向指定账户支付集资认购款项总价款的50%,即1,188万元。协议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将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符合协议约定的住宅交付给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甲、乙、丙三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交房日期(详见公司公告2018-001)。因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和城市规划政策的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该项目审批进度较慢,建设周期持续延长,公司持续督促建设单位推进该项目。2021年5月13日,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拟与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若甲方、乙方不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付住宅义务,或者未能在交付住宅后一年内办理完毕相关所有权证书,公司将收回该预付购房款(详见公司公告2021-028)。近期,我公司收到建设单位通知,目前该项目仍未能开工建设,公司及时启动收回预付购房款的程序,与中垦公司和农发置业签订了《<集资建房协议书>解除协议》,明确自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集资建房协议书》即告解除,同时,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该项目的预付购房款。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