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丹女士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丽丹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 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丽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杨丽丹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 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杨丽丹女士自任职以来,以卓越 的专业素养和高度责任心,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质 量稳步提升。任内,杨丽丹女士积极畅通公司与监管机构及资本市场 的沟通渠道,在多项重大资本运作中严谨高效地履行信息披露与合规 管理职责,有力保障了董事会规范有序运作,为提升公司资本市场良 好形象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杨丽丹女士任职以来的勤勉 尽责与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叶少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 司于2026 年7 月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金英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金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培训证明》,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3959798
传真:010-83959799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三、备查文件
1.杨丽丹女士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附件:张金英女士简历
张金英女士,1973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青岛大学涉外会计专业、中国农业大学 期货专业。曾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水集团远洋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纪检室主任、审计部主任。
张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金英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 查询,张金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