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
7、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
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7月14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杨育欣联系电话:0431-80918881、80918882传 真:0431-80918883电子邮箱:faw0800@fawjiefang.com.cn邮政编码:130011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0
2、投票简称:解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2.09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7.00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