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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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7月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15,283,1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296%。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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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5,911,9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3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71,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73,8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7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71,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211,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21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283%;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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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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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17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2%;反对26,01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4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36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4239%;反对26,018,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513%;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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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限售期安排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90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1%;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90,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3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11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17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2%;反对25,97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4%;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36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4239%;反对25,97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871%;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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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90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1%;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90,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3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11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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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193,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0%;弃权104,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193,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26%;弃权104,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095,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反对8,056,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8%;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85,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141%;反对8,056,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969%;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895,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0%;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3%;弃权22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86,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0185%;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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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37.6641%;弃权22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4%。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641%;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241,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6%;反对7,89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6%;弃权14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43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251%;反对7,89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603%;弃权14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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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3,889,003,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8%;反对26,19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0%;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94,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740%;反对26,19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12%;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曹雪峰律师、邵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