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
示性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0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鉴于公司已于近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