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1.8393%股权出售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股权。
2、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除签署保密协议外,尚未签署其他相关协议, 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或“标的公司”)21.8393%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根据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
注册资本 | 7,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邱现东 |
设立日期 | 2011-06-2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571145270J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号(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路4696号;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1091号) |
主要办公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红旗大街1号 |
经营范围 | 汽车制造及再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金属铸锻、模具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软件服务;火力发电及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水和燃气供应;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车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务服务;劳务服务;汽车及二手车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袁媛 |
设立日期 | 1988年3月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1239985608 |
注册地址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
办公地址 |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汽财务控股股东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汽财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15,683.00 | 51.5683 |
2 |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8,393.00 | 21.8393 |
3 |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95,918.00 | 19.5918 |
4 |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64,421.00 | 6.4421 |
5 |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 5,585.00 | 0.5585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商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的公司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将继续大力发展主线产品,致力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除签署保密协议外,尚未签署其他相关协议,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