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四川九洲(000801)公司公告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总经理兰盈杰辞职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因工作变动原因,兰盈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兰盈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兰盈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兰盈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兰盈杰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陈兴德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等现象,陈兴德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陈兴德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同意聘任陈兴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兴德先生调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刘海月 徐锐敏 武刚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