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3-29  四川九洲(000801)公司公告

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海月、徐锐敏、武刚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冯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海月、徐锐敏、武刚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冯建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