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在下属公司间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山高环能(0008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3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下属公司间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十方”)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济南十方拟与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拟向光大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拟与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济南十方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向光大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在不改变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预计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8,900万元基础上,将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未使用部分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给济南十方使用。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为合并报表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8,9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和2023年3月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

露的《关于增加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调出方可用的预计担保额度调出额度调剂后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入方可用的预计担保额度调入额度调剂后尚可使用的担保额度
山高十方31,5001,00030,500济南十方01,0001,000

本次被调整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97038924A

注册资本:2,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1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孙耿街道104国道小杜家村路东(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厂南侧三层办公楼)

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含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理;废油脂的销售;资源再利用设备、生物柴油、植物沥青、粗甘油、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技术的开发服务;垃圾渗滤液和沼液的处理;LNG液化天燃气项目的投资;LNG液化天然气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23,401,361.1346,876,428.81
负债总额279,050,763.15301,708,282.19
净资产44,350,597.9545,168,146.62
项目2023年1-3月(未经审计)2022年1月-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0,792,251.66452,998,631.98
营业利润-1,102,753.2319,004,161.33
净利润-1,102,253.2314,605,309.88

经查询,济南十方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高环能债权人:光大银行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4,1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2.85%;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2.78%,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55%。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62,25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7.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