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未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因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完成了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共计9,910,70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51,994,105股变更为342,083,401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现有股本342,083,4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136,833,360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2,083,4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342,083,40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78,916,761股。此外,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3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2023年7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56,127,139 | 16.4074% | 22,450,855 | 78,577,994 | 16.407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85,956,262 | 83.5926% | 114,382,505 | 400,338,767 | 83.5926% |
三、总股本 | 342,083,401 | 100.0000% | 136,833,360 | 478,916,761 | 100.0000% |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478,916, 761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77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自贸区新泺大街888号10楼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咨询电话:0531-83178628
传真:0817-261999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