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2日,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合计1,809,021.4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0.44%,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主体 | 发放主体 | 资金类型 | 金额 (元) | 发放形式 | 到账时间 | 依据 | 类型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39,226.52 | 现金 | 2024/9/11 | 财税[2021]40号 | 收益类 | 是 | 是 |
595, 443.59 | 2024/9/11 | ||||||||
574,351.34 | 2024/9/12 | ||||||||
合计 | 1,809,021.45 | - | -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上述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计入相关损益科目。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下属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
1,809,021.45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