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7月7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7月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海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桂05破申13号),裁定内容如下:不予受理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胡文晴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债权人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63法定代表人:黄健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相关法律文书,2023年7月4日,杨站物流又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北海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理 由:银河生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北海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桂05破申13号):裁定不予受理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3-06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公司将会积极妥善应对此类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会积极妥善应对此类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3)桂05破申13号》。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