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铝股份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1.00 |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2.00 |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3.00
3.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4.00
4.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
5.00
5.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5.01
5.01 | 补选罗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5.02
5.02 | 补选陈俊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第1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第4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第5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3日、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张玲会 张斌 肖伟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 报 |
对候选人罗薇女士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陈俊智先生投X2票 | X2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2名(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调整及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延期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5.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5.01 | 补选罗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5.02 | 补选陈俊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注:提案1-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提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