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5  铁岭新城(000809)公司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1 月 28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新增钢混塔筒生产销售业务,考虑到该项业务面对的主要客户对象均为企业,不同于以往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政策原则上 1 年内必须交齐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征收, 1 年内应收账款不存在违约可能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同类型上市公司对于应收款项预计损失率情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账龄组合的预计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仅适用于未来财务数据,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司 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当期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为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 年 12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