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铁岭新城(000809)公司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房地产行业整体景气度继续下行,企业盈利延续寻底。同时,全国房地产政策愈发宽松,各地“因城施策”,陆续出台相关房地产调整优化政策,包括取消或放松限购政策、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阶段性取消贷款利率下限、认房不认贷等,以刺激房地产市场。2023年以来,土地市场缩量与分化仍在持续演绎,二线以下城市土地市场较为低迷。从全国、省、市2023年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看,无论土地市场还是商品房市场均呈现下行趋势。本区域内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下:

1.铁岭市土地市场情况。2023年铁岭市共计成交57宗土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67亿元。其中,居住用地8宗,面积16.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12亿元;商住用地2宗,面积3.3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0.41亿元;商业1宗,面积0.25万平方米,成交金额0.014亿元;其它为工业用地及物流仓储用地。以上出让成交土地均为县区用地,市区范围内未实现土地出让。

2.铁岭市房地产市场情况。2023年铁岭市商品房施工面积533.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7.8%;竣工面积84.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3.2%;商品房销售面

积63.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6%;销售额26.9亿元,比上年下降1.3%。其中,新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4.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6%,销售额6.35亿元,比上年增长5.3%。从数据上看新城区房地产市场销售面积及销售额明显高于上一年,说明新城区房地产已经逐渐回暖。铁岭新区作为较小的区域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小。2024年开始,随着铁岭市大型投资产业的陆续开工、复工,激活了新城区商品房市场的去化速度,相应地铁岭新区土地市场也有回暖迹象。

(二)混塔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公司所处的风电混塔行业实现了显著的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电联统计数据,2023年风电新增并网装机约7,566万千瓦,较2022年同比增长101.1%。2023 年全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约 4.4 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报告期内,顺应风机大型化趋势,大叶轮大容量高塔架对混塔需求快速增加,初步统计混塔占风电塔架份额超过30%,显示出行业的快速扩张。2023年,国家能源局出台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和加强风电场改造升级及退役管理有关政策,风电场开发和混塔市场迎来更多机遇。

1.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加大分散式风电发展。2023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乡清洁能源发展。到2025 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新的政策要求风电设施更新换代,加强环保标准。这些变动对行业构成了挑战,但也为公司提供了新的风电场开发和混塔的市场机遇。

2.加强风电场改造升级及退役管理,有利于混塔市场进一步扩大。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提出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 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MW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即以大单机容量机组替代小单机容量机组,以性能优异机组替代性能落后机组,相应对配套升压变电站、场内集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更换或技术改造升级,实现风电场提质增效。

风机容量大型化替代有利于混塔市场进一步扩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混塔及土地一级开发、供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传媒、出租车运营等,其中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混塔业务为本报告期新增业务。

(一)关于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在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受铁岭市政府和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铁岭市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的土地,支付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并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九通一平”,使该等土地达到可出让条件,经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后统一划拨或挂牌出让,公司按照与铁岭市政府、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之约定享有土地划拨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

2023年,受人口、产业聚集等因素影响,同时市场沉淀需要一定周期,报告期内铁岭新区未能实现土地出让,公司未能实现土地开发补偿收入。

(二)关于混塔业务

在混塔业务方面,2023年公司完成64套160米混塔环片交付,并完成混塔核心能力建设,具备从设计、生产到交付的能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获得1GW混塔订单,并完成昌图混塔基地两条生产线的投资建设、国内第一款10MW160米风电混塔架的设计及生产准备,为未来开拓主流混塔市场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混塔行业变化情况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报告期内,混塔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尤其是在混塔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方面。公司成功推出新型混塔设计,包括锥段加直段的结构优化,显著提升了产品的稳定性和安装效率。

2.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混塔市场新增订单约3000根。随着混塔规模化的发展,混塔价格也有一定幅度下降,整个行业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压力,公司依靠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能够确保市场竞争力。报

告期内,公司通过升级设备和优化生产技术,如引入风电专用C80混凝土和智能振捣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并不断攻克立模生产中浮浆、上收面等行业难题,环片生产合格率100%。

3.面对关键技术人员流动等挑战,公司加大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投入,确保长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正在开展新的市场策略和客户合作模式,以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三、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业绩未达预期,营业收入较低,仍然亏损。

一是受全国土地市场持续遇冷、土地出让走势低迷,以及本区域内经济体量小、人口外流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铁岭市城区范围内没有土地挂牌出让,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未能实现预期收入;

二是公司新增的风机混塔业务由于签订的两个重大销售合同订单延期履行,导致未能实现预期收入,因买方风电项目并网时间由2024年12月推迟至2025年12月,买方对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相应做出调整,同时,随着风电行业的高速发展,风机机组技术进步及迭代加快,更大容量和更高发电小时数的机组已上市,为提高风电项目发电效率及收益,买方结合项目实际,重新优化风机机型的选择,混塔设计生产也相应调整,该项目的供货时间延后至 2024年和 2025年。

2023年,虽然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但对于公司来说,这一年是公司转型发展最为关键的一年,是具有承上启下里程碑式的一年,2023年公司在转型发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公司控制权转移,实现平稳移交过渡。公司原有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单一,受区域经济、人口等因素影响,盈利能力有限,近年来连年亏损,为提高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一直在探索转型发展。2023年8月,北京和展中达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5%股权,成为新任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

司新进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在新能源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专业的投资经验,并在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基于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资源,未来将结合自身在投资管理、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优势,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公司利益,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也进一步坚定了向新能源及相关配套产业转型发展的战略总目标,将全面转向以“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和“新能源装备智能制造”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有利契机,并充分利用本区域内风电等资源优势,借助新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新能源方面的资源优势,向新能源行业转型发展。二是有效化解到期债务风险,公司维持稳定运行。2023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六稳”号召,严控债务风险,提早谋划,研判形势,制定预案,精准施策,通过盘活资产、融资、清收等有效方式,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共计3.6元,其中偿还2023年8月28日到期的“20铁岭01”公司债本息2.7亿元,偿还国开行、铁岭银行、沈阳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到期借款本息

0.9亿元,未发生一笔债务违约,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维持稳定运行。

三是公司搭建了混塔业务基础能力。2023年公司优先布局了混塔业务,尽管未能实现大额营业收入,但为公司向新能源方向转型发展成功迈出了最为关键的第一步。2023年,公司完成64套160米混塔环片交付,并完成混塔核心能力建设,具备从设计、生产到交付的能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获得1GW混塔订单,并完成昌图混塔基地两条生产线的投资建设和团队搭建,为开拓主流混塔市场打下良好基础。钢混塔架具有结构刚度高、安全性好、发电性能优、运输限制小、使用寿命长、高度不易受限等技术特点,目前,风机钢混塔架行业发展势头强劲。从钢混塔架市场占有率逐年上涨的趋势来看,未来钢混塔架市场将迎来新的高潮,2024年国内钢混塔架在所有塔筒市场的占比率预计将增长到40%,2025年“十四五”

结束时预计将达到60%。公司结合多年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以及在原材料成本、相关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地缘优势,为风电项目公司生产风机塔筒风电配套设备,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把混塔业务作为重点主营业务方向之一,抓住混塔、高塔业务发展的市场高峰期,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四是公司组建了新能源行业的高水平专业队伍。2023年,结合公司未来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前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重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组建新一届领导班子,并搭建了以新能源开发中心和混塔业务中心为核心业务部门的组织架构;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新设子公司并新增混塔主营业务等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新增和修订多项管理制度;2023年11月8日,公司重新修订章程,并增加新能源业务经营范围,即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了“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2023年,公司大力扩充专业力量,为转型发展提供支撑,截至目前公司已引进40余名新能源头部行业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组建了一支技术过硬、业务精湛、资源丰富的新能源及风电混塔专业成熟团队。蓄势待发,公司为向新能源行业转型发展做好了一切准备。

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地推动公司健康、稳定运营。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0项。会议合法、有效,除1人次委托出席外,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结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各项董事会决议均获得有效的贯彻执行。具体召开会议及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3.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3.1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17《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4.27《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8.14《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8.18《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10.2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组织结构设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10.2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9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2.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筹备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召开股东大会及审议通过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4.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新还旧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5.19《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9.6《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增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职责,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转型,并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订和决策,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发展所需的资金计划、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宝贵建议,定期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检查,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新增制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及《薪酬管理制度(试行)》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审查、考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等发放标准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尽责履职,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沟通内外部审计机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会议4次,同时多次与外部审计机构以通讯、工作会议等方式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和交流。

(1)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新设子公司并新增混塔主营业务等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新增和修订多项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制度汇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检查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有关工作,对内审部的审计工作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及形成的审计报告及时进行审核,有效地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监督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审核公司的内控规范建设工作方案,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与审计会计师交换意见,就重点事项进行专门的讨论;同时,对公司半年度、季度财务信息进行审核,与财务人员和内审人员多次进行沟通,确保定期财务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四)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建言献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及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了专业化和建设性意见。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内部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等提供了专业性意见。通过独立董事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和完善。

(五)公司依法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

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基本一致。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4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表决时,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按规定予以回避,并及时、充分、准确披露,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与控股股东的关系。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未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依法独立运行。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并对交易情况予以充分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两任控股股东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职责,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违规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23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

和经营管理稳定,公司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规范运行,各位董事忠实、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对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尽责审议。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高效运行和科学决策。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独立地履行职责。

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新换届改选后重新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积极发挥相应职能。公司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公司董事长担任外,其余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有关工作细则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将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2023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改选。公司监事会现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5次会议。监事会成员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从而确保所有股东能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此外,通过投资者互动易平台、电话、邮箱、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广大股东进行交流,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便捷的双向沟通与联系,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6.关于相关利益者与社会责任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全力向绿色清洁能源及相关配套产业转型发展,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

(六)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满足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地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和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未来发展战略和2024年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在国家“双碳”目标的指引下,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全面拓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业务及装备制造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全面聚焦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的全周期业务,以电源侧与负荷侧业务并举,风电资源与光伏资源开发并举,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并集成风电混塔作为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构建基于客户维度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形成以清洁能源服务为核心的共享生态圈,致力于提供最具价值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从而与合作伙伴及客户共同推进绿色经济发展。

(二)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公司集中力量致力于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向新能源及其相关配

套产业链转型发展的进程,全力拓展和培育新能源及混塔业务,努力提高营业收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加速推进混塔生产交付,拓展市场,争取更多订单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混塔业务从设计、模具、浇筑生产、现场交付的质量体系和产品标准建设,在混塔核心技术、产品集成方面实现突破,建立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加速推进在手订单的生产交付,并深化业务合作,积极拓展市场,在既有昌图项目1GW订单的基础上,年内计划新签订单600MW,全年完成生产及交付项目规模800MW,其中昌图项目完成500MW。混塔业务计划全年实现收入3.5亿元左右。

2.抓住市场机遇,创新合作机制,实现新能源项目开发突破

新能源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但能够形成稳定的利润,是上市公司未来扭转亏损、实现盈利并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重要方向,全年计划获得开发指标600MW,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即期开工建设。

一是通过合资合作、项目收购、自主开发三种模式,在河北、河南、内蒙、山东等区域获取上网型风电资源项目;

二是创新绿色能源直供电模式,针对钢铁、制造业、冶金、数据中心等用高载能行业的应用场景,探索“源网荷储”“绿电园区”等创新模式,为这些高载能企业碳达峰赋能;

三是探索新能源制氢氨醇业务,开发审批新能源项目+醇氨化工产品,与国际头部企业签署长期绿色氨醇采购协议,实现从售电到售化工产品的转变。

3.稳步经营原有业务,支持公司稳健运行

2024年,公司将继续抓好土地开发、市政供水等原有主业,预计全年实现收入0.5亿元,支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健运行。

4.着力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择机置出低效资产,回笼资金,加快新产业的孵化,引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5.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高效发展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6.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程序,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以上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工作大局,结合《证券法》的具体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公司合规运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