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展: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 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24年1月1日- 6月30日) | 上年同期 (2023年1月1日- 6月30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5,000–6,500万元 | 亏损:5,652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5,000–6,500万元 | 亏损:5,734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061–0.079元/股 | 亏损0.069元/股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上半年,公司风电混塔业务和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未实现收入,导致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关于混塔业务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生产混塔201环(38环/套),预计7月份交付,故本报告期内未实现混塔业务收入。
二是关于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情况。按照现行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挂牌前需由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土地储备计划上报市、省两级政府审批通过后方能履行挂牌程序。目前,铁岭市凡河新区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已取得铁岭市政府批复,将于近日上报省政府审批。待土地储备计划获批,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其录入储备库,并履行挂牌前期手续后方可挂牌,故本报告期未实现土地一级开发补偿收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业绩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