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8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 ||
1.00 | 《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3.01 | 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
3.02 | 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
4.00 | 《关于2024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4.01 | 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 √ |
4.02 | 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 √ |
5.00 |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提案1、2、3、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等应回避表决。
提案5、7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3.01 | 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 |||
3.02 | 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 | |||
4.00 | 《关于2024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 |||
4.01 | 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 √ | |||
4.02 | 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 √ | |||
5.00 |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