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创维数字(0008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8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86,848,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656%(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61,080,8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90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767,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1,042,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7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767,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71%。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孙伟博律师、赵登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505,789股。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4,9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59%;反对1,837,2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04,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5234%;反对1,837,2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7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505,78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01,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99%;反对1,141,0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01%;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01,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197%;反对1,141,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803%;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505,78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17,2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7,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91%;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266,44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6,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7,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91%;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505,78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88,8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0%;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88,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62%;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266,441股。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28,2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5%;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88,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62%;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564,1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28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58,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083%;反对28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91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694,6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88,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262%;反对1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6,823,0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7,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91%;反对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371,4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8%;反对3,476,5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65,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5293%;反对3,476,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伟博、赵登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