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截止2023年6月30日,除经营性应收款项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独立董事签名: 陈伟 柳喜军 步延东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