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次数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八次,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八次。
2、投票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独立意见。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聘任2023年度
审计机构事项召开了会议;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薇薇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事项分别召开了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事项召开了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上述会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3年,就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授予日、授予条件等进行了审议。
三、重大事项审议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3年4月11日,本人就截止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董事候选人、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了说明。
2、2023年5月18日,本人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7月14日,本人就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29日,本人就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9月8日,本人就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暨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9日,本人就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等活动多次与公司经营层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告及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结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情况发生;
4、2023年7月14日,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依法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独立董事: 步延东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