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09  冰轮环境(0008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8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331,878,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9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23人,代表股份330,054,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03%。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舒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步延东、柳喜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监事齐宝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王兰兰、李茂现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9,083,67699.1578%
反对2,794,9830.8422%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9,083,67699.1578%
反对2,794,9830.8422%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9,083,67699.1578%
反对2,794,9830.8422%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9,016,67699.1376%
反对2,861,9830.8624%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88,766,375.1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8,876,637.5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66,555,350.98 元,加其他2,571,876.35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现金股利149,167,560.8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849,404.14 元。 2023年度利润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即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63,657,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合计分红76,365,780.40元。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7,789,17698.7678%58,412,81193.4571%
反对4,089,4831.2322%4,089,4836.5429%
弃权00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司审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7,953,67698.8173%58,577,31193.7203%
反对3,924,9831.1827%3,924,9836.2797%
弃权00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9,083,67699.1578%
反对2,794,9830.8422%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26,129,90098.2678%56,753,53590.8023%
反对5,748,7591.7322%5,748,7599.1977%
弃权00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 关于修订《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312,799,64694.2512%
反对19,079,0135.7488%
弃权0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董事简历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王兰兰、李茂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