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监督和检查职权,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着力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基本实现年度预期工作目标。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届监事会改选了部分监事,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张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新当选监事冯卫平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列席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现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内控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通过调查和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相关资料及信息,针对具体事项,从独立、客观角度出发,及时进行问询,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履职全过程依法依规高效开展。 (四)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继续把检查公司财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监事会通过定期、不定期查阅公司财
务报表,就可能存在的异常或重大变化向经营层提出质询,针对相关潜在异常和风险,及时做出提醒,将监督和引导财务规范化管理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不断优化监督检查体系,持续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历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1.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时间:2022年4月8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出席人员:张华、刘增城、刘忠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2)《关于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时间:2022年4月26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冯卫平、刘增城、刘忠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时间:2022年4月27日
方式:公司会议室参会人员:冯卫平、刘增城、刘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4.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时间:2022年8月24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冯卫平、刘增城、刘忠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地点:通讯方式
参会人员:冯卫平、刘增城、刘忠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卫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监事代表公司向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参加了陕西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行业机构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活动。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可获取信息及资料以及其他途径,认真履行了检查财务职能,财务报告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监督。
(三)报告期内,董事局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及监管规则有关要求,烟草配套产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六)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及要求。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赋予的工作职责,在相关权限范围内,积极作为、履职尽责,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好工作:
一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新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职尽责,努力作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局会议和公司其他重要会议;依法依规检查公司财务;依法依规针对各董事、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开展监督,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流程,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是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事项监督和检查。新报告期,监事会将在依法依规全面履职的基础上,立足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重大筹融资/担保等重点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关键环节,聚焦重要领域,实施重大经营决策全过程监督和全流程检查,进一步带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三是持续学习,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新报告期,监事
会将建立健全自身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树立“持续学习”理念,制定新一年度学习提升计划,紧跟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业务规章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和督查指导实效;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立足工作实际,适时对相关制度及规定进行修订与完善,确保履职行为有法可依、有规可据。
展望2023年,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职尽责、善作善成,进一步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持续提高履职质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科学管理,推动公司治理体系迈向更高水平,全力保障公司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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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