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陕西中烟投资”)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该函显示,陕西中烟投资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73,800股(含),即不超过当前本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 陕西中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05,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根据股东陕西中烟投资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此次减持计划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373,800股(含),即不超过当前本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2%。
2.股东陕西中烟投资此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股票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3.本次股东陕西中烟投资拟减持的股份性质为流通股,陕西中烟投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1.针对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股东陕西中烟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股价及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陕西中烟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陕西中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陕西中烟投资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