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公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到期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根据公司股东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嘉兴”)向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重庆金嘉兴计划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315,6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1.60%。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金嘉兴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日,重庆金嘉兴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重庆金嘉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15,600 | 3.55 | 27,315,600 | 3.55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315,600 | 3.55 | 27,315,600 | 3.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重庆金嘉兴的上述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2.重庆金嘉兴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况。
3.重庆金嘉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减持股份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重庆金嘉兴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