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超)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超,女,工商管理硕士,教授(财税专业),中共党员。历任陕西省行政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西发展研究所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023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局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局会议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局会议次数 | 缺席董事局会议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 超 | 8 | 3 | 5 | 0 | 0 | 3 |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以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3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针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针对《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针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了定期报告全文,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针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报告期内,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以及就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6.针对公司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22 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本人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针对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针对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局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各次会议情况见下表: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审计委员会 | 王超、李伟、王毓亮 | 5 | 2023年03月10日 | 1.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2.针对2022年年度报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 建议相关部门要与年审会计师积极协同,充分沟通,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审各项工作任务。 | |
2023年04月25日 | 1.会议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情况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汇报;2.会议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全年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对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提出了客观具体的要求,并全程参与了年度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公司2023年 |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局审 |
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 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023年11月30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结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用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 |
2023年12月05日 |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2023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经董事局会议审议后,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预沟通。 | 确保按照审计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在年度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全年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提出了客观、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全程参与了年度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并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同意《关于对集团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业绩考核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作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该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增补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事项。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进展情况,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及内控审计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就审计
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有效讨论与交流,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主动关注外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询,与经营管理层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董事局专业委员会会议以及实地考察等不同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于2023年10月16日—20日赴全资一级子公司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和控股二级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子公司在生产经营、组织框架、产品规模、质量安全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就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等多个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认真做好了相关会议组织筹备工作,及
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积极组织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了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6月12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在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3年9月13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案》。本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了定期报告全文,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本人监督公司持续规范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合规治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和2023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6月12日分别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委员,事前对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在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上对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局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忠实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董事局决策科学、有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