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郭文捷)

查股网  2026-04-24  陕西金叶(000812)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郭文捷,男,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金融审计处、商贸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行政财务部企业管理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审计处副处长、社保审计处副处长、财政审计处副处长、法规处正处级审计员、法规处二级调研员、法规审理处一级调研员,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3次,股东会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现场出席董事局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局会议次数缺席董事局会议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郭文捷32100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上,针对更换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会议,各次会议情况见下表: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郭文捷、王超、王毓亮32025年10月15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阅,并根据袁秋锦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的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5年10月271.会议听取了公司监察审计部对1.希望监察审计部能够再接再厉,持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七项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续做好部门相关工作安排,坚定不移为公司合规高效运营保驾护航。2.会议认为此次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整体内容较为全面,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要求。
2025年12月25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认为,公司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拟聘任的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报告期内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高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任职期间,本人在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对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提出了客观、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在任期期间全程参与了各项定期报告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任职期间,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1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了该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的议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作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了该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局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作用。报告期内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该议案,认为:公司更换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拟聘任的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

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进展情况,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专题汇报,同时就审计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有效讨论与交流,并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及内控审计工作汇报。

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积极沟通,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审计完成后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外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询,与经营管理层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自2025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累计4天,符合相关要求,本人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通过现场听取公司经营层汇报、日常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等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并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关注董事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工作,积极组织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筹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主动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征求和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配合和充分的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了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了定期报告全文,定期报告经公司董

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九届董事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根据袁秋锦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的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袁秋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局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经讨论,本人针对该议案均无异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的议案》,本人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进行调整。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局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合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勤勉、忠实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提升董事局的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应有力量。

独立董事:郭文捷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