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3-032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10:30分在乌鲁木齐市金融大厦二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同意由魏哲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2、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李钟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李钟滢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推选李钟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4:30分
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交易结束时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2110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3、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个人简历:
魏哲明,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法律事务处处长助理、乌市办事处客户经理、证券部部长助理,新疆联创永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研究中心)部长、投资总监,新疆交易市场投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智联趋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凯迪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董事,挂职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魏哲明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钟滢,女,汉族,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200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高级经理,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交易市场投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人银天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凯迪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李钟滢女士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