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张学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交易各方签署终止协议,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各方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终止事项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我们对此表示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拟签订的终止协议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盛明 | 谢罡 | 张学军 |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