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5  美利云(000815)公司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田生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简历:

程耀: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港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冠豪公司董事长;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任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