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二O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9  航锦科技(000818)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765,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48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权的股份123,75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21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12,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7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12,8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7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蔡卫东先生为增持主体,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1,709,8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132,660,9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9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908,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05%;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弃权9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潘泽州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