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航锦科技(000818)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九届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张波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张波先生在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张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李燕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燕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在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李燕辉先生将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上述补选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燕辉先生简历:

李燕辉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8月出生,湖北红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资深主管(主持部门工作);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咨询顾问;2016年6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深主管。2023年10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李燕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李燕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燕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燕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