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616,25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536,765.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98,086.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6日出具了《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3]012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 119,586.00 | 80,000.00 | 77,000.00 |
2 |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 15,000.00 | 12,000.00 | 11,5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7,709.81 |
合计 | 142,586.00 | 100,000.00 | 96,209.81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了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蔡 子 李志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