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16  岳阳兴长(000819)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再融资、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程序及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2年1-9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

报告期,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董事会所有会议,并对采取通信表决的董事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代表参加了第六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十七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对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督促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优化企业决策和执行程序,提升决策和执行效率,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各项工作的监督情况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

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兴长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的,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料、动力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予以了回避。

4、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5、监事会对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主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的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发挥了作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