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任焕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任焕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原有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焕玲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以及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任焕玲女士的辞职将在补选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任焕玲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任焕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因上述监事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卉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前任职工代表监事任焕玲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尽职勤勉、辛勤付出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7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刘卉子女士,1987年2月岀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5年6月任职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线事业部商务专员;2015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职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资质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职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部人力行政专员。刘卉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