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5,000.00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已裁定撤诉,公司判断本诉讼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7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赣0112民初7213号],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建区政府”“原告”)之间合同纠纷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2年6月9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赣 0112民初7213号之二],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赣0112民初7213号之三]。关于新建区政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之间合同纠纷案,新建区政府以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新建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新建区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府撤诉。案件受理费301,210.96元,减半收取150,605.4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55,605.48元,由原告新建区政府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暂未获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续收到诉讼案件信息,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已裁定撤诉,公司判断该诉讼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