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神雾节能(000820)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且尚未履行完毕。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被神雾集团债权人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公司于近日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拍卖”(sf.taobao.com)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于2023年5月4日10时至5月5日10时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持有的76,000,000股公司股票 (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31.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起拍价为285,000,000元,保证金为57,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420,000元。上述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现将本次拍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动人
神雾集团76,000,00031.85%11.93%2023年5月4日10时2023年5月5日10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证债权纠纷
合计-76,000,00031.85%11.93%----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所持股份累计将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神 雾 集 团238,600,00037.44%76,000,000238,600,00031.85%11.93%
合 计238,600,00037.44%76,000,000238,600,00031.85%11.93%

二、本次拍卖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76,000,000股(股票代码:000820;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权利限制情况:已冻结)。

(二)拍卖价格信息

起拍价:285,000,000元,保证金:57,000,000元,增价幅度:1,420,000元。

(三)拍卖时间

2023年5月4日10时至2023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

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为个人的,须符合购买政策的要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6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截止目前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神雾集团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由原来2019年10月23日到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自神雾集团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被动减少合计7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4、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