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神雾节能(000820)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行权的14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经届满,但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被质押、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且其持有的相应股份正在陆续被司法拍卖,公司实际控制权可能存在发生变化的情形。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