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神雾节能(000820)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5000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北京金融法院已驳回原告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预计本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京74民初839号],中国进出口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机国能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机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租赁”))、中机国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中机国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神雾节能、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本次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能”、“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京74民初839号],根据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中机国能租赁公司对公司、江苏院的应收账款优先受偿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北京金融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中国进出口银行对神雾节能公司及江苏院的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尚未受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暂未获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若公司后续收到诉讼案件信息,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江苏院、神雾节能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判断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