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10  *ST节能(000820)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21,852,644 元及诉讼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驳回江苏鲲鹏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鲲鹏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 且处于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 果初步判断本次诉讼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情况

2026 年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2026)苏0282 民初668 号】,因对外追收债权纠纷鲲鹏公司起诉江苏院, 要求返还其代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一)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 0282 民初668 号】,就原告鲲鹏公司与被告江苏院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作出 一审判决,具体判决如下:

1、驳回鲲鹏公司的诉讼请求。

2、本案案件受理费151,063 元,由鲲鹏公司负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且处于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 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鲲鹏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预计本 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审理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17.31 万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

三、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中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因 此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上述累计诉讼和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 响金额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并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