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在2023年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对被提供担保的客户严格按照对外担保条件筛选,并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综上所述,我们认可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谭力文
独立董事:刘林青
独立董事:谈多娇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