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机: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6-08-22  ST京机(000821)公司公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京机 股票代码 0008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京山轻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家敏 陈文雯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 号京山 轻机工业园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 号京山

轻机工业园

电话 027-83320271 027-83320271

电子信箱 jiamin.zhou@jsmachine.com.cn anya.chen@jsmachine.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86,615,913.31 3,646,878,754.25 -4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186,640.70 206,076,749.28 -6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32,973,438.60 156,809,380.82 -78.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6,252,431.86 -80,275,083.51 -3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3 -6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33 -69.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4.97% -3.4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147,129,447.84 13,322,932,187.87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173,128,365.28 4,174,429,818.52 -0.0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6,52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 0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京山京源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45% 127,373,389 0 质押 55,068,600

投资有限公司

祖国良 境内自然人 3.90% 24,298,685 24,298,685 不适用 0

王伟 境内自然人 2.71% 16,869,517 0 不适用 0

京山轻机控股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9,982,900 0 不适用 0

王远淞 境内自然人 0.76% 4,719,500 0 不适用 0

孙鹏远 境内自然人 0.73% 4,520,000 0 不适用 0

王寅卯 肖志 境内自然人 境内自然人 0.45% 0.62% 3,876,600 2,785,014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0 0

叶兴华 境内自然人 0.42% 2,593,037 0 不适用 0

池泽伟 境内自然人 0.36% 2,267,400 0 不适用 0

1.上述前10 名股东中,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京山轻机控股有限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2,593,037 股。 前10 名股东中,股东王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319,417 股,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50,100 股,合计持有16,869,517 股;股东叶兴华通过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93,037 股,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合计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1 月1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0052024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 年11 月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3)。

2026 年1 月16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17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6 年 1 月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 月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 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湖北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 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了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十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对公司十二届董 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选举,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三)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展的事项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3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 不低于人民币6,8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25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32)。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数量为6,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034%,最高成交价为 1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4,288,730.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4,272,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9%,合计支付金额为48,996,72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股份 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 月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四)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慧大成破产清算的事项

公司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慧大 成”)已由债权人深圳市恒志图像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 算。法院于2025 年7 月15 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案号:(2025)粤03 破590 号), 并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目前深圳慧大成已停止生产经营,正 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要求将深圳慧大成的印章、 财务资料和公司资料移交给管理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将根据清算进展 情况,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长:李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