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股网  2024-02-29  山东海化(000822)公司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纯碱及烧碱期货品种,继续利用期货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纯碱及烧碱产品。

2. 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 资金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1亿元。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制垂直管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3.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防范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2. 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业务规模与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3.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

4. 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5.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因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2.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七、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配套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