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及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丁红玉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张仲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丁红玉女士及张仲元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监事职务,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红玉女士及张仲元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丁红玉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增补工作。
张仲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在公司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顺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接任张仲元先生职务。
丁红玉女士及张仲元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丁红玉女士及张仲元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王顺福先生简历
王顺福,男,1972年生,大学学历。历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分公司清欠处科长,碱销处科长,销售三部副部长、部长,货运部部长,销售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目前,王顺福先生未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包括控股股东兼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