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持有的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18%,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
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启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启迪”)、珠海启迪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绿源”)合计持有的公司272,871,449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前述被拍卖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2%,占公司总股本的19.15%。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获悉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所持公司股份50万股。截止目前,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拍卖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时间 | 拍卖申请人 | 执行机构 | 执行场所 |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165,863,314 | 99.70% | 60.67% | 11.64% | 否 | 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 |
珠海启迪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82,818,938 | 100% | 30.30% | 5.81% | 否 | 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 | 北京金融法院 | |
珠海启迪绿源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24,189,197 | 100% | 8.85% | 1.70%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 | 北京金融法院 | ||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500,000 | 0.30% | 0.18% | 0.04% | 否 | 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 | 北京金融法院 |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启迪科服发出的《告知函》,因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启迪科服持有的公司500,000股股票。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启迪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3,371,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8%,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若本次股份拍卖完成,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权益变动数量为273,371,449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9.18%,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启迪科服进行沟通,并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股东方通知事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4、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