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轨道1号线PPP项目合同的议案》。
1、鉴于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拟转换投融资模式,同意解除《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
2、同意按社会资本股东投入的资本金+未偿还融资方的贷款本金及利息+《PPP项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资金成本作为终止PPP合同对社会资本的补偿原则,具体补偿金额以最终签订的解除《PPP项目合同》以及审计、评估报告为准。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策权限内,具体办理并落实解除《PPP项目合同》的谈判、协议签署及其他后续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同意解除轨道1号线PPP项目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3-025)。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15点00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拟审议的议题:《关于解除轨道1号线PPP项目合同的议案》。
《东莞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